2019年1月起,王某将一套别墅出租给某单位,租期一年,每月租金6000元,缴纳除个人所得税外其他税费1060元。2019年2月,王某对该房屋进行了维修,维修费1500元。请问王某在2019年1月、2月、3月应当分别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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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3 01/13 13:35
2019年1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租金6000元每月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6000*12)*20%=14400元,减去应纳税所得额1000元,应交个人所得税=13400元。
2019年2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维修费1500元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6000+1500)*20%=1800元,减去应纳税所得额1000元,应交个人所得税=800元。
2019年3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租金6000元每月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6000*11)*20%=13200元,减去应纳税所得额1000元,应交个人所得税=12200元。
因此,王某在2019年1月、2月、3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分别为:13400、800和12200元。
拓展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是指收入来源于营业、就业等活动所得以及收入来源于租赁、转让财产所得的全部税收,它是公民收入的国家税收。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是所有拥有收入的公民,所得税税率一般从0%到45%,具体的税率根据收入的多少而定。
2023 01/13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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