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如果离职原因填三十六条,离职后可以给员工发经济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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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1/13 12:12
根据劳动法规定,离职原因满足三十六条的情况下,员工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该经济补偿金包括员工在离职前为公司提供的劳动成果中仍未发放的薪资以及由此导致的其他损失,比如失去社会保障上的权利等。此外,工伤认定金、绩效奖励工资、应享受的离职补偿,以及由于减少离职补偿而产生的损失也可以作为经济补偿金的一部分进行发放。
然而,即使离职原因满足三十六条,员工也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与工资支付有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发薪记录及出勤清单等。未能提供此类证据,或者公司拒绝付款或没有给予足够的补偿,员工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获得正义。
总的来说,离职原因符合三十六条的情况下,员工可以有效而公正地获得经济补偿金。但是,员工也应特别注意发放经济补偿金的条款,以免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拓展知识:
三十六条全称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三六条,以下是其文字详解:
一、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给予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一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通过变更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劳动者利益的,劳动者可以视同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双倍补偿;
四、离退休者死亡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2023 01/13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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