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有增值税未交,次月的进项多,可以相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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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3 | 提问时间:2023 01/13 10:16
是的,可以相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9条规定,纳税人可以在当期申报时,将应纳税额小于本期减免税额的部分,在本期税款申报时,用其他期的进项税额相抵,也可以将超出该期减免税额的部分,存入财政专户,用于未来税款抵扣,未来抵扣时无时间限制。
也就是说,上月有增值税未缴的,次月的进项税额多可以相抵,也就是进项税额可以用于本期缴税,也可以存入财政专户,用于未来税款抵扣。但是,在相抵进项税额时,请一定要注意合规,增值税减免税额和进项税额的计算有一定的公式,纳税人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计算和确定,以保证税款的合法性。
拓展知识:增值税减免税额是指政府在一定条件下,减免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以刺激企业开展投资和经营活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政策措施。
2023 01/13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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