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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请问老师 分公司没法开票 以总公司的名义开票 然后分公司收款可以吗
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3 01/13 09:34
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在《增值税政策性法规(修订本)》中明确规定,总公司可以以其账户开具发票,分公司收款,可以通过符合条件的总公司的账户转帐完成收款过程。但是,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增值税税务管理制度和政策,规范以总公司名义开具发票,以保证财务会计制度和税务管理制度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同时,在开具票据的过程中,企业也要注意票据的有效性,尤其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发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将发票开具方式、发票使用条件、发票表达内容等具体细则进行规范,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和财务风险。 拓展知识:在涉及要素复杂的增值税税务管理中,企业要合理安排组织结构,开展绩效考核,建立税务审计和税务稽查制度,督促管理者把税务管理落实到位。另外,合理建立和运用税务知识管理系统,建立财务绩效监控机制,确保增值税纳税者在发票管理中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2023 01/13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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