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发出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半成品。我计入原材料,回来后自己接着加工,加工成商品,我计入库存商品。后面给他转为固定资产。这样做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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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3 | 提问时间:2023 01/13 09:11
是的,你的做法是正确的。委托加工是指依赖他方(称之为“委托方”)的加工来完成一个产品的过程。与传统的采购有所不同,委托加工则是将某部分的加工任务外包给对方,对方再依据企业的要求按照委托方的产品设计、质量标准及规定时间完成加工。
在结账上,委托加工交易应依据外发物资标价单/验收单/发票或其他凭证作记账凭证,记载原材料出库、外加工收货及加工成品出库;经检验、收货后,确认无误后,才作会计记账处理。加工成品收回后,可以记入库存商品,也可以作为固定资产登记入账。
另外,委托加工的结账还应注意以下方面:1、原料进库时,也要有编制凭证记账,如果是采购就凭采购合同收发货单记账,如果是自产就凭产品领料单、材料发放单等记账;2、及时编制内部物资加工委托单,记载发料时间、数量及物料种类;3、收回加工成品时,要及时编制外加工验收单等凭证,有利于加工成品存量的计量和质量的控制。
以上是关于委托加工处理的总结,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般情况下,我们还可以根据所加工的物资种类,对外加工物资设定比例,控制委托加工成本,同时也要加强审控,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保证企业经营结果的质量和效率。
2023 01/13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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