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3个月期限,9月10号到期。请问是不是去税务局异地预缴时,必须税务局反馈后。才能从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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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1/13 00:03
是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期限一般为3个月,这也意味着以9月10日为结束日期,税务局反馈后才能重新申请。在办理跨区域涉税事宜报告表的期限内,建议纳税人提前办理,以便及早通知税务机关,保证报告表的正确及时管理。除跨区域涉税事宜报告表期限外,税务机关还规定,期限内税务机关受理申报表后,纳税人不得撤回或更新申报表,以免耽误税务机关调查核实工作。此外,纳税人还需遵守其他税收法律的规定情况,尽量避免各种障碍,争取给予有效的跨区域管理税收优待政策。
2023 01/13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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