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公司是个分公司,总公司是个子公司,子公司还有个母公司,搞建筑设计服务的。母公司在我司抽员工去帮他完成一定设计工作,期间的工资由我司提供的工资表后2个月从母公司到子公司再到我分公司,母公司要求子公司开发票,子公司要求我司开票,请问账务应如何处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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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3 01/12 23:44
首先,您公司下属子公司和母公司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客观存在 并形成双方发票交易记录的。所以,在处理账务方面,您公司应该先与母公司签订合同,详细规定双方约定的基本事项,双方的经济权利义务等,以及财务支付的程序、期限、发票的开具与报账的程序等;其次,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工资付款由子公司来向母公司开具发票,并悉数支付工资;再次,我公司应该按照双方规定由子公司开具发票,向子公司支付工资,并同时开具开票;最后,需要对相关的结账程序、账务凭证等作全面保管,以便以后的审计与核查。
简而言之,您所提的账务处理可以总结为:1.双方签订合同;2.母公司向子公司开具发票;3.子公司向我司开具发票;4.开具发票报账;5.全面保管凭证。
2023 01/12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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