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的进项票中,商品名称没有规格型号,如果我们对外开票,商品名称一致,加上了规格型号,可以吗?
如果我们进项叫医用外科手套,对外开票叫医用橡胶外科手套可以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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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2 | 提问时间:2023 01/12 22:46
是的,可以的。在开票的过程中,购买的商品的名称可以细化,即在原来的商品名称上加上规格型号来进行开票,这是可以的。根据有关法律,发票需要对商品名称进行细化,因为在一些计税类别中,规格型号是有区别的,也就是说,规格型号不同的商品可能会被征收不同的税率,并且会有不同的抵扣权。
同时,在开票过程中,同一商品名称的规格型号可以不同,比如上面的医用外科手套,在细分的时候,同一品牌的不同规格型号的医用外科手套也是可以的,只要规格型号、数量等相关信息都要求正确填写即可。
此外,增值税征收中,发票内容需求更加严格:不能将商品拆分为多个发票,同时也要求商品的名称、规格型号等信息在票面上应当完整符合要求。对于发票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可能会导致抵扣权的无法充分享受,因此,在填写发票的过程中,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信息要求完整准确。
2023 01/12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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