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生产A产品领用甲材料180吨(已知甲材料期初余额为100500元,计50吨。发出材料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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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93 | 提问时间:2023 01/12 20:38
根据加权平均法计价的原则,当期发出的材料的单价为:(期初余额+本期入库)/(期初余额+本期入库+本期发出)* 入库单价。由于A产品领用甲材料为180吨,故此时本期发出甲材料的单价为:(100500+50)/(100500+50+180)*入库单价,该单价为本期发出甲材料的最终价格。
拓展知识:加权平均法计价是一种将期初价格和本期入库价格按照数量进行加权求平均的方法。它把物料的期初价格和本期入库价格按照数量和价格的比例加权平均,得出的加权平均价格是每笔发出物料的发出价格。
2023 01/12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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