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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料:某企业5月份发生下列有关委托加工业务: 其赔偿, 1.4 日,发出材料一批,其实际成本 12000 元,委托某加工厂加工成A材料。 生业 2.5 日,以现金支付发出材料运杂费共计 300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张。 3.20 日,以银行存款支付加工费1000 元,增值税 130 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 销售部 含税运费 500 元,增值税税率 9%。 4.25 日,A材料加工完毕,验收入库,同时收到余料,余料的实际成本420元,已验收入库。 (三)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有关的会计分录。
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3 01/12 18:52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会计分录如下: (1) 应付加工费: 借:银行存款 1130元 贷:应付加工费 1000元 贷:应交税费 130元 (2)发出商品: 借:发出商品 12000元 贷:库存商品 12000元 (3)付运杂费: 借:应付账款 300元 贷:银行存款 300元 (4)收取余料: 借:库存商品 420元 贷:其他收入 420元 拓展知识:委托加工业务,是指由发出厂家将原材料或半成品委托到外部加工厂,加工成成品的业务。当委托加工完成后,发出厂不再拥有原始原材料和半成品,而是拥有外部加工的产品。因此,委托加工业务只需要在分录上记录发出原材料以及外部加工成本以及其它相关费用,收支无关等。
2023 01/12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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