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一月未促销,举办赠送活动,购买一件价格为90万元a产品的购买方均能获得一件价格为10万元的b产品,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甲公司采取实物折扣的方式,即将赠送的价格为10万元的币产品单独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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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3 01/12 18:38
甲公司采取实物折扣的方式,将赠送的价格为10万元的b产品单独开具。根据《增值税政策性文件》第7号文,此种情形下,可以把a产品购买价格90万元和b产品购买价格10万元,分别计税。而增值税负担的税负只包括a产品的增值税,即90万乘以13%,为11.7万元,b产品的增值税负担0元。拓展知识:此外,实物折扣的税务处理还可以采用发票总金额折扣的方式,即使用一张发票,把购买a产品的价格和购买b产品的价格汇总为一张发票,统一折扣,总金额折扣购买价格80万元,增值税负担10.4万元。
2023 01/12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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