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 好!我想请教下,公司目前是建设阶段,名下没有车,乙方有免费提供一辆车给我们用,费用由我们自己出。这个有没有涉税风险?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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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0 | 提问时间:2023 01/12 17:25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使用他人财产支出的税费,纳入公司本期费用,即属于所得税应交费用,应在当期报税中纳入当期应税所得额,按照当期应缴的税款额,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但实际情况具体如何,我们还需要查阅有关政策规定和司法裁定,决断是否有涉税风险。
此外,本情形还可能涉及税务上的优惠政策和适用的减免性税政策,比如《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投资免税”政策,乙方赠与车辆可能成为公司投资形式,可以从某种意义上讲,经营性支出可能改变状态,成为投资性收入,这也将会让企业受益税收优惠政策。因此,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也需要企业自行查阅与理清,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税收纠纷。
2023 01/12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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