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9月销售了40万的商品,但是没有收到进项票,也没有做暂估,所以没有结转成本,可以在10月做账的时候做暂估吗,或者10月的时候收到票了,10月再结转成本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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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9 | 提问时间:2023 01/12 14:15
可以的,在10月的时候,可以将9月份销售的40万商品进行暂估,而且现行会计准则规定,即使收到进项票后也可以结转成本,但暂估不可以代替实际成本结转,因为暂估仅仅可以作为会计核算的参考依据,不能用作实际的结转成本依据。如果10月份收到了票据,那么应该在收到票据后进行实际的成本结转,如果10月份没有收到票据,则仍可以做暂估,也可以利用累计暂估的方法,即将相关的暂估金额累计至正确的凭证号中。
拓展知识:暂估的概念是指企业在没有准确证明的情况下,根据可靠的估计额度,将未结转的费用结转成相应的成本的一种会计核算处理方法。是企业以估计额进行会计处理的一种临时性措施,其结果只能作为参考,并不能取代实际成本。
2023 01/12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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