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a公司属于制造业一般纳税人,a公司销售货物给b公司,b公司和c公司是同一个老板,但是b公司付货款给a公司不是从b公司自己的银行账户付出去的,而是从c公司的银行账户上付给a公司的,然后a公司做账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b公司,请问这样的操作合规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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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4 | 提问时间:2023 01/12 12:14
这样的操作不合规,因为存在以下几点问题:首先,a公司应该将货款收入付给b公司的账户才能算是正确的操作;其次,a公司的存款不应做贷项,而是应该做借项,表示a公司收到货款并存放入银行存款;最后,a公司应将应收账款和存款分两个科目做账,而不能混用。
拓展知识:以上介绍的知识都属于会计科目,会计科目是会计核算的基本要素,它包括财务活动所产生的债权和债务、所有者权益以及其他经济价值变化情况,以及企业从事经济活动而收入和支出的现金流量。因此,会计科目的正确使用对企业的财务管理至关重要。
2023 01/12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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