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为外贸企业,客户收到货,质量不合格,要求再给他发一次货,怎么做账呢?我们找到了供应商,从供应商那里索要了赔付,又怎么做账?比如我们重新给客户发的货是1000元的成本,我们之前的从供应商哪里索要了2000怎么做账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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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2 | 提问时间:2023 01/12 10:31
首先,在你公司的总账簿里,要记录原客户收到的货物的账目,比如在应收账款科目下增加一条记录,金额为1000元。
其次,在应付账款科目下增加一条记录,账目项目应该填写为“赔付款”,金额为2000元。
此外,在原材料科目下,增加一条记录,账目项目应填写为“再发送的货物”,金额为1000元。
最后,在现金科目下,增加一条记录,账目项目应填写为“从供应商收到的赔付款”,金额为2000元。
以上就是企业处理客户要求再发货和从供应商处索要赔付的账务处理方法。拓展知识: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以客户收到货物质量不合格为前提,遵循先行赔付原则,并同时做好记录,以免发生纠纷。
2023 01/12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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