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三方派遣人员的离职赔偿金可以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中科目核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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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4 | 提问时间:2023 01/12 10:03
答:事业单位派遣人员的离职赔偿金属于负债账户,不能被核算到个人和家庭补助中的其他科目,应当在负债账户中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从派遣工作人员获得的离职赔偿金,应当以负债账户的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得抵销其他费用。企业要对派遣工作人员的离职补偿支出,分别计入负债账户本月发生额和期末余额账目,企业出纳应当支付离职补偿款时,应当分析具体的费用项目,认真记入负债账户,并在收入账户上登记避免抵销。
拓展:离职赔偿金在登记的时候,要把这笔钱作为负债记入负债账户,只能作为费用使用,不能抵销其他费用。而个人补助则应该归入收入账户,而不能作为负债账户中的经费支出。
2023 01/12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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