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春节、中秋发放的福利卡,可以加油、或者买东西,可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申报个人所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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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3 01/12 09:46
对于退休人员春节、中秋发放的福利卡,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不可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申报个人所得税,因为福利卡是政府机关、国有企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给其职工的现金和物品,旨在照顾职工获得一定的福利。它无论是现金还是物品,都不算工资收入,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不能作为计算个人所得税基数。
此外,也有春节、中秋发放的福利卡是职工领取,其表面上看像是职工自己花费职工福利费而获得的福利,这类福利卡实际上是职工把职工福利费兑换而获得的,其根据职工福利费管理规定以实物形式发放,此类福利卡不能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申报个人所得税。
由此可见,退休人员春节、中秋发放的福利卡,不可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申报个人所得税。拓展知识:福利卡的税后处理问题,也是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解决,对于福利卡的收入,企业可以拨款职工福利费,向职工发放福利卡,有效降低企业财务负担,不计算在职工工资中,也不受个税影响。
2023 01/12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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