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因台风造成一批库存材料毁损,实际成本10000元,增值税金额1300元,根据保险责任范围及保险合同规定,应由保险公司赔偿6000元。作出批准前和批准后的会计处理:(注意待处理财产损溢需要写出明细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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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99 | 提问时间:2023 01/12 09:36
批准前的会计处理应当是:
(1)增加原材料库存。由于库存货物受损,原材料库存应该先增加10000元(含增值税1300元),记入库存货物科目;
(2)增加索赔应收科目。根据保险合同规定,甲公司应从保险公司索赔6000元,记入索赔应收科目;
(3)减少财产损失科目。由于受损,甲公司应当减少10000元(含增值税1300元)的财产损失,记入财产损溢科目。
批准后的会计处理应当是:
(1)减少原材料库存。由于保险公司已赔偿,甲公司应减少10000元(含增值税1300元)的原材料库存;
(2)减少索赔应收科目。由于保险公司已赔偿,甲公司应减少6000元的索赔应收账款;
(3)增加银行存款科目。由于保险公司已付索赔,甲公司应增加6000元的银行存款,记入银行存款科目。
拓展知识:有时损溢科目也被称为“损失准备”,是企业在准备中储存损失发生量,以备发生损失时使用,其金额为未来负债支付能力的可预知限度。损溢科目可以消除财务会计报表上的不一致性,可以表达企业的保守态度,有利于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在财报上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2023 01/12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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