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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行政单位无法支付的工程质保金可以转为其他收入吗?
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3 01/11 19:19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行政单位无法支付的工程质保金,视具体情况而定,可以转为其他收入,但也需要有合理的理由和依据。首先,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必须对工程支付质保金,若招标方未能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质量保证金,乙方有权在保修期内要求支付,但因某种原因而无法支付,可以申请调整缴纳方式,把质保金转为其他收入。 另外,如果招标人拒绝支付,供应商可以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要求对方支付质保金,或者将质保金转入仲裁基金中,由仲裁机构拨付到供应商账户中。 另外,如果工程的质保金由行政单位支付,而行政单位又无力支付,可以申请政府拨款,或者由省、市政府紧急调整支付安排,将其他经费调整为质保金。 此外,承担工程质保金也应该纳入企业的义务,例如可以要求合同双方及其宗族企业在满足质保费用的同时,为工程提供额外的股权投资,以弥补因支付质保金而造成的收支不平衡。 总之,行政单位无法支付的工程质保金可以转为其他收入的情况需要做出科学的合理判断,以便最大限度的保证质保金的有效使用,同时保障双方的利益。
2023 01/11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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