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和自助售卖机公司签订的协议,对方提供售卖机,我单位提供饮料,扣除饮料成本,剩下的利润对半分,请问对方提供的售卖机是属于租赁服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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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1 | 提问时间:2023 01/11 16:57
从您提供的协议条款来看,对方提供的售卖机并不属于租赁服务,而是采用合作形式,您单位提供饮料,对方提供售卖机,双方都有利润分成。租赁服务是指,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租金,由出租方出资提供物品并开展经营活动,承租人得以拥有物品,享受物品所带来的收益,而出租方则获取租金收益。相比您提供的协议,租赁服务中,出租方给予承租人的是一种可以独占的使用权,而且承租人支付租金独享物品提供的收益,对方提供的售卖机不属于租赁服务。
拓展知识:租赁服务按照租赁模式及租赁物品的特性,可分为技术租赁、金融租赁、商用设备租赁、自然资源租赁和矿山用地租赁等五类。
2023 01/11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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