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办公房产处置,原购进发票税率为5%,税额已抵扣,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本月打算处置开票,专票税率应该按是5%还是9%?谢谢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3 01/11 15:02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2020年11月份因公司自营运营原因处置的购进发票,税率仍按照原发票的税率(5%)执行,不管处置时间是当月还是下月都不受影响;如果是外一方处置的发票,而且发票大于200元,税率为9%。因此,如果本月打算处置开票,专票税率应该按照公司自营运营原因处置的发票,税率为5%。
另外,要注意的是,专票的“完税金额”需要和发票上的“实际金额”相等,如果发票上的“实际金额”不等于“完税金额”,可能会影响当期税款抵扣等情况,请务必注意。
总之,2020年11月份因公司自营运营原因处置的购进发票,专票税率应按照原发票税率(5%)执行,如果外一方处置的发票,且发票大于200元,税率为9%。 同时,也要注意专票上的实际金额和完税金额要一致。
此外,因为企业的业务模式、业务流程等不同,企业在税收筹划中需要把握自身实际情况,根据有关部门的审核指导,减税增效。
2023 01/11 15:09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