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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我们A公司销售货物给到B公司,B公司销售给C公司,B公司让我们直接开发票给到C就好了,C公司也是把款打给了B公司,B公司再打款给到我们公司,这样可以的吗?需要其他资料证明吗
84785022 | 提问时间:2023 01/11 13:51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这种情况下,要想保证税务监管机关对这笔交易的实施情况了如指掌,除了开具发票外,还需要有其他证明材料和凭证。首先,A公司应该和B公司签订销售协议;其次,A、B、C三家公司都要开立货款的付款凭证,即发票;最后,A、B、C三家公司之间要及时结清账款,并形成对帐单。另外,可以通过物流费收据、账务凭证、施工合同等证件的复印件作为证据,确定交易的发生及税务缴纳情况。 总之,在销售货物过程中,防止税务误缴带来的经济损失,需要建立完善有效证据体系,使税务机关可以随时核查。 拓展知识: 全国统一的财务核算体系已经建立起来,有助于企业凭正确的证据参与税收管理。在完善的财务证据体系下,不管是企业自身的报表还是其他形式的发票、凭证,都能够有效的让税务机关及时查收,从而实现财务收支的及时报告,有效的拉动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的进步。
2023 01/11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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