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再任职,原单位有退休工资4000/月,在我们单位3000/月,这样要交个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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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5 | 提问时间:2023 01/11 09:2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当月收入总额不超过4000元的,我们单位每月给退休人员的3000元,该退休人员无需交税;但是若当月收入总额超过4000元的,则需要交税,应纳税额为当月收入总额-4000元*20%-速算扣除数。
拓展知识:
速算扣除数是税务机关采用的一种手段,可以在纳税时减少个人所得税负。当月累计已扣除和领取的税前所得减去速算扣除数后,得出的数字即纳税额。自2018年1月1日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速算扣除数提高到3500元,最低500元,不确定的那部分缴纳按照20%-速算扣除数的应税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3 01/11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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