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若已经给客户发货了,且开了130000元(税13000元)的发票给了客户,给客户是月结30天,但是到了付款日期要求退货,怎么办?去法院仲裁还是同意退货,若同意退货,那客户已经扣了13000元的税款可以要客户退回来吗?还是找税务局把税款退回来,因为退货了就没有交易,发票要作废,税务局就要退税了,谢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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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5 | 提问时间:2023 01/11 04:45
当客户要求退货时,应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和条件进行处理。一般来说,客户在收到货物之后,退货会附带扣除一定的违约金或赔偿金,但是要依据双方的约定而定。若双方没有约定,建议双方采用协商的方式,互相谅解,平等友好的解决问题,以免影响双方的正常合作。此外,关于已开发票的税款,双方应根据发票税款政策及发票使用规定进行处理,客户应根据发票使用规定退还发票,已开票的税款可向税务机关进行税款申报、申报退税,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客户可以得到税款退还。拓展知识:发票作废的操作要遵循税收管理规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2023 01/11 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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