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社土地承包费销售方,未开发票,怎么申报,填在哪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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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1 | 提问时间:2023 01/10 22:29
农民合作社土地承包费销售方未开发票,应在各类企业所得税年度报告时报告。具体步骤如下:
1、首先,企业需要确认自己是否为农民合作社的土地承包费销售方。
2、然后,在各类企业所得税年度报告中填写未开发票的农民合作社土地承包费收入,并在附表1中填写“收入未开具发票情况”。
3、在附表2中,填写农民合作社土地承包费销售方未开发票的情况,如销售额、税率、税额等内容。
4、最后,在核定相关税收期间内缴纳对应的应纳税额。
拓展知识:
农民合作社土地承包费销售方应当严格遵守税务管理规定,遵循发票开具、保存和使用规定,以确保税务管理有序进行。另外,在申报纳税时,企业还应当注意不要做出不实报告,以避免受到税务处罚。
2023 01/10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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