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公司的账户钱转给法人,再由法人带回票据可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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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4 | 提问时间:2023 01/10 18:47
对于把公司账户里的钱转给法人,再由法人带回票据的方式不可以,因为根据《公司法》规定,企业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应当实行现金结算,不得把公司的账户里的钱交给任何法人,也不得由法人带回票据。只有把公司的资金从账户中转给收款单位或者支出单位,才能符合规定。转给收款单位或者支出单位时,公司必须及时开具正规发票,并做出合理的记录和登记,以确保账务准确性。
此外,该企业也应该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确保准确合规运作。要有充分的物理安全措施,防止资金挪用。要对重大经济运作和决策等进行审查,以确保企业的财务状况的透明度以及金融交易的真实性。定期审计应作为保护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以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行。
拓展知识:
企业财务管理应该遵循一些原则,包括合规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效率原则和保密原则等。合规性原则指的是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规定,不能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合理性原则指的是在实施财务管理时,应考虑企业的财务目标和经济效益;效率原则指的是企业财务管理应当保持统一规范,财务管理的制度要有序,高效;保密原则指的是企业财务管理应当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包括财务报表、财务管理制度等。
2023 01/10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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