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12月26日,公司销售不用的一批B材料,价款为3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款项已收到并存入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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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3 01/10 16:05
12月26日,公司销售不用的一批B材料,款项为3000元,并存入银行,该交易需要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3%,即应缴税款为390元。税款可根据有关规定拆分为营业税390元,其中营业税266.7元,增值税123.3元。本次交易,销售方应按照现行税法,在收到款项后15日内准确预缴税款;预缴税款的缴纳方式是:先预缴营业税,再预缴增值税。准确预缴税款是纳税义务人个体工商户财务会计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若未按时准确预缴税款,则将会被责令缴纳滞纳金,并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拓展知识:如果有关纳税义务人不按时准确缴纳增值税,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将被责令补缴滞纳金,其计算公式为:滞纳金=滞纳的税款数额×滞纳金率(1%)×滞纳期间(自该税款应缴之次日起至到其缴清之日止)。
2023 01/10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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