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外汇服务的款项,开票金额10万,对方扣除了5%的预提所得税,我们实际收到了9.5万的款项,这么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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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3 01/10 15:02
针对收到外汇服务的款项,开票金额10万,对方扣除了5%的预提所得税,我们实际收到了9.5万的款项进行入账,步骤如下:
第一步,先在现金科目实际收到的金额9.5万的款项进行分账写入,把收入方记在借方,把支付方记在贷方;
第二步,针对汇款方扣除的5%预提所得税分两部分处理,先在应交税费科目记账,借方记“预扣预缴所得税”,贷方记“应交所得税”;
第三步,在抵扣税费科目记账,此处应该是借出方,借方记“抵扣税费”,贷方记“应交税费”,这里可以根据收款方的纳税条件和具体情况确定是否有“抵扣预缴税费”的凭证项目,如有,则应在借方记“抵扣预缴税费”,贷方记“应交税费”,如没有,不用分解;
第四步,最后根据税法要求,在资产类科目按照规定内容记录预提税金,借方记“预提税金”,贷方记“应交税费”。
拓展知识:企业凡是收到经营收入,经过税务机关确认后,获得确认的收入被称为实现的经营收入。实现的经营收入的金额按税法的规定,应当扣除预提税金,即收入减去税款可以确定增值税应纳税额,以便缴纳增值税。
2023 01/10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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