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业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选择以1个月为纳税期限,2020年7月含税销售额为103100元。当地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为100000元。请对上述业务进行税收筹划。(假设不考虑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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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1/10 13:47
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其2020年7月含税销售额为103100元,超过本地规定起征点100000元,根据现行税收制度,其应缴纳增值税。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制度,由于小规模纳税人有更优惠的征收制度: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按本期销售收入的3%计提增值税,加上应纳税额的17%的附加税,计算出总的税款。所以,在本案中,该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3093元(103100*3%+3093*17%)。另外,企业可以在本期销售收入中,根据当期销售收入和上一期扣除项目的不同,灵活采用不同的扣除标准,确定应纳税额。
此外,企业还可以利用一些增值税优惠政策,减少税收负担,如减免增值税,税收抵免等。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还要根据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
2023 01/10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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