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在2020年5月1日赊销一批商品给乙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货款为100000元,增值税为13000元。甲公司为了尽早收回货款,在销售合同中承诺的付款条件为“2/10,1/20,n/30”。
要求:编制相关会计分录。(1)2020年5月1日发货时的会计分录。(2)如果乙企业是在2020年5月9日付款;(3)如果乙企业是在2020年5月18日付款;(4)如果乙企业是在2020年5月27日付款。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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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86 | 提问时间:2023 01/10 09:56
1、借应收账款11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3000
2023 01/10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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