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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包装物一批,为期5个月,实际成本1500元,收到本月租金300元,(含税,增值税税率为13%),押金1200元(该批包装物摊销采用一次转销法)
84785003 | 提问时间:2023 01/09 22:47
良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计算机高级
关于出租包装物这一批,根据题目所示,实际成本为1500元,其中租金收入为300元,含税(增值税税率为13%),押金为1200元。且采用一次性无形资产摊销法。 根据税法规定,租赁活动发生的收入和支出应予以抵扣,即本次租赁收入300元应减去本次租赁税费,得到应付抵扣税额为39元(300×13%=39)。则应付租金为261元(300-39),抵扣税额39元应当作为本期收入的税收负担。 同时,根据一次转销法,本次租赁押金应该收回,故本次租赁收入为1200元押金及261元租金,即本次租赁收入应为1461元(1200+261),押金和租金的收入都应受到增值税的税收负担,其中租金应缴纳税收39元,押金需征收增值税,应缴纳增值税额为156元(1200×13%),即本次租赁的税额为195元(39+156)。 以上就是关于出租包装物一批,为期5个月,实际成本1500元,收到本月租金300元,含税,增值税税率为13%,押金1200元,采用一次性无形资产摊销法的说明,其中租金应减去税费39元,本次租赁收入应为1461元,其中租金缴纳的增值税为39元,押金应缴纳增值税156元,本次租赁的税额为195元。 拓展知识: 出租业务的税收处理。租赁业务中,租金收入受增值税和押金收入受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的税收负担。出租业务尽管收取有税费,但是可以把税费作为费用进行抵充,减少出租人的收入税负担。
2023 01/09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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