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公司是有限公司,原来2个股东王总和张总,各占比50%.现在王总要求他占比100%,是需要把张总撤股还是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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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0 | 提问时间:2023 01/09 16:44
有限公司进行股东构成变更,需要依法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一般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股东间协议变更,另一种是撤股转让变更。
首先,王总要求他的股份份额占比100%,可以采取股东间协议变更的方式,即股东之间有约定,由原股东张总将其份额由50%转让给王总,以达到王总持有全部股份的目的。
其次,若张总不愿意将其份额转让给王总,可以采用撤股转让变更的方式,即依照《公司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股东可以向其他股东提议将全部或其份额减半以上的股份以及其所带来的一切权利转让给其他股东。若有股东拒绝,转让方股东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股的申请,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登记机关可以对该股东股份进行注销,使其股权构成实现变更。
以上两种方式均要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登记机关才能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以使股权构成实现变更。
此外,在股权变更时,为减少股东间纷争,建议股东协商就变更事项达成以书面形式表示的书面协议,并将书面协议作为股权变更的依据,以确保变更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2023 01/09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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