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只是将业务转移到B公司,与业主协商好改为同B签合同,B公司收项目款。请问B公司的所得可否用于还A公司(A公司业务转移后已成空壳公司,仅剩债务)的对外(非对B)的债务?那么B公司该如何做账?这部分代还A公司债务的钱如何能作为税前扣除?A、B两公司均为一般纳税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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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3 01/06 14:42
你好; 你们是把业务转移出去了。 B是主体来执行业务; 那么B 报税了。 不会给A 的
2023 01/06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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