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将一栋楼房发包给开泰建筑企业承建,工程总造价为1000000元。根据发包合同,预付工程总造价的60%,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600000元,增值税税额54000元,其余价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清。12月20日,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补付剩余工程款,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400000元,增值税税额36000元。要求:请对上述业务分别作出会计处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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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3 01/06 11:34
同学你好
要做分录吗
2023 01/06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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