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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有没有?能不能发一份给我?
84784961 | 提问时间:2023 01/01 18:10
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一、总则 1、为加强财务管理一经济核算,规范企业财务行为,保证公司经济健康、稳步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2、财务管理以公司价值增值为目标,以财务资源合理配置为内容,价值分析为工具,以决策---控制---评价为主线,保障公司价值最大化与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的实现。 3、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合理筹集资金,积极参与经营投资决策,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财务管理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账务管理制度,做好账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保证企业利益不受损失。 5、公司经济核算必须以法规、准则为准绳,以信息采集、加工、反馈、披露为重点,不断改善财务信息质量,以更好地为经营管理决策、风险控制及业绩评估提供有效信息。 6、公司及各控股企业(含全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企业)都必须执行本制度。各级企业的负责和财会人员为执行本制度的责任人。 二、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1、公司及控股公司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核算企业设置财务机构,配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主管会计。 2、公司总部设财务总监、财务部。各控股公司设置财务机构,必须报股份公司财务部,经理室审批。 3、公司财务部门配备必要的财会人员,财务总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财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良好的品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对财会人员被告统一任用,持证上岗,重点委派。 4、财会人员任命的程序 (1)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命。 (2)公司财务部部长由总经理任命。 (3)各级控股公司财务部长(账务负责人)及财会人员由各控股公司提名,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4)未经委派或任命的财会人员,不得在财会部门从事财会工作。人事关系不在本公司的,不能从事出纳工作。 (5)公司财务部是公司财会业务的主管部门,各级财会人员接受本单位的行政领导,同时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具有双重性。对财会人员的处罚、解聘、辞退必须报公司财务部经总经理室审查批准。 5、聘用财会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6、各控股公司财务部长(财务负责人)在上级财务部门和所在公司领导下工作。其具体职如下: (1)主持财务部日常工作,保证财务部门岗位责任制的切实执行,组织财会人员完成各项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利益。 (3)维护企业资产的完整、安全、增值,搞好企业的资金筹集、管理调试和合理使用。对已付出的资金去向,正在执行的经济合同,应收未收的账款,投资分红款,单位及个人贷款等,应定期检查、监督、追踪、督促限期收回。 (4)负责审核企业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保证会计核算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5)组织编制本企业的财务计划,并督促其实施。 (6)搞好经济活动分析和财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7)参与企业重大经济事项的讨论,以及参与重大经济合同的洽谈及签订。 (8)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开支,制止铺张浪费。 7、各级财务机构、财会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为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职能,赋予各级财务部长(财务负责人)如下职权: (1)有权对所在企业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审核、检查和监督; (2)有权检查所在企业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管理执行情况。 8、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9、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10、账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11、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财务科监交。 1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1)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存现金的; (2)用不符合账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3)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4)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5)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6)保留账外款项或者将公司款项以账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7)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以处罚的。 1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账务人员应予解聘” (1)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2)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3)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薄的; (4)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5)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6)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7)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予以辞退的。 三、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报表 1、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薄、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2、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3、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人同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海外企业应选定一种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4、合资企业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收益和费用等应按实际收付的货币记账,同时应选用一种货币为本位币,将所有外币折合成本位币记账和编制财务报表。 5、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必要时可用外国文字旁述;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6、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 7、公司各单位收益与费用的计算,实行分级核算,按部设账。 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8、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9、凡与公司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具本如下: (1)以现金投资的,应以收到或存入开户银行的日期和金额作为记账依据; (2)以厂房、设备、原材料等实物投资的,应按合同规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金额、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账依据。 (3)以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作投资的,应以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作为记账依据。 (4)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由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10、公司向其它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的金额记账,所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应在投资损益科目中入账,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 11、公司对境外的投资或在境外购置房屋等固定资产,必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行。 12、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使用单位用款时间计算利息。 13、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公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 (4)运输工具; (5)其它设备。 14、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含室内装修)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15、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关税及工商税等。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16、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账,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时行核算。 17、凡单项债权(不论境内外)账齡超过1年仍未回收时,各核算单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坏账准备金。 18、公司主要的会计报表有如下几种: (1)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2)损益表(年、季、月); (3)股息红利分配方案(年度); (4)财务状况变动表(年度); (5)专用基金明细表(半年); (6)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表(月); (7)银行贷款增减变化表(月); (8)现金出纳月终盘存表(月); (9)提取坏账准备金明细表(月); (10)应收、应付和预付款项明细表(月)。 四、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1、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2、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余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3、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4、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5、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抵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也逐笔调节平衡。 6、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7、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作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确保现金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数额相符。 8、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9、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5)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定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10、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11、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12、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13、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责任。 14、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含自带票汇)、转账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账备查。 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付款审批权限如下:属预付货款、定金的,10万以下的(含10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账务部部长共同审批;10万元以上至30万元(含3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3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部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100万元以上的董事长审批。 报上级审批的项目上,上报单位应先提出初审意见;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先报总会计师审查。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付款,财务人员有权且必须拒绝支付,并及时向上级请求处理。 五、工资及资金 1、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2、公司员工年度工资及资金总额,由总经理按章程的规定拟订。 3、员工的工资标准和奖励方法,应由总会计师提出方案后,报总经理审定。 4、下属公司、企业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工资制度,具体办法由总会计师拟订,报总经理审定。 5、下属公司、企业的资金按下达的利润基数及实际完成的利润额分别提取,采取平时预提、年终结算的方法,提取比例由总会计师拟订,报总经理审定。 6、实行全员抵押承包经营与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下属公司、企业,其工资及奖金的提取和分配,按《承包合同书》的规定执行。
2023 01/01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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