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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2020年10月,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合伙协议约定:1.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2.甲以房屋作价出资60万、乙、丙各出资现金50万元、丁以劳务出资;3.由甲负责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超过10万元的支出,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协议中,关于出资的约定哪一项是不合法的?为什么
84784974 | 提问时间:2022 12/29 16:42
文文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丁以劳务出资,不合法。因为不得以劳务出资
2022 12/29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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