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21 年6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销售粮食白酒1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0000元,并随同白酒销售收取了包装物押金33900元,款项已收到。
(2)销售啤酒120吨,售价为2200元/吨(不含税),收取包装物押金300元/吨,款项已收到。
(3)将自产的粮食白酒2吨用于馈赠,3吨用于职工福利。同类产品的市场售价为50元/千克(不含税),成本为30元/千克。
(4)从农民手中收购粮食一批, 在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发票上注明价款15万元。
(5)委托某酒厂代为加工酒精-一批, 发出材料成本51000元,支付加工费6000元,取得受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为360元。
(6)从国外进口3吨粮食白酒,关税完税价格30万元(折合人民币),关税税奉15%,取得海关出具的完税凭证,已验收入库。
要求:计算该酒厂本月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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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84784957 | 提问时间:2022 12/20 08:16
业务1销项税(500000+33900/1.13)*13%=68900
应交消费税的计算是
(500000+33900/1.13)*20%+10*2000*0.5=116000
2022 12/20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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