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甲公司是一家线上语音直播行业一般纳税人,乙公司是以公会的形式加盟甲公司在甲公司的直播平台上直播的一家公司小规模纳税人,收益统一先到甲公司,然后在按照比例结算给乙公司。工资由乙公司发放给乙公司公会的主播。乙公司开给甲公司的是音频设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站在乙公司的角度,该怎么做账。主播没有和乙公司签订线下劳务合同,因为是线上直播平台统一签约主播,这些主播属于乙公司的员工吗?发给主播的工资计入什么科目?需要列入公会人员名单申报个税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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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44 | 提问时间:2022 12/11 05:35
你好!你们签的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2022 12/11 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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