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公司为一家家用电器的生产销售企业,共有职工200人,其中生产工人150人,车间管理人员20人企业管理人员30人。2022年1月,公司决定将自己生产的料理机作为福利发放给公司每名职工,该料理机的单位生产成本为500元,售价为每台1000元,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
要求:请对决定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料理机时和实际发放料理机经济业务做出相关会计分录。
T公司2022年1月份购进货物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400000元,本月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借方余额为60000元,本月销售商品发生的销项税额合计为500000元。该公司2月份发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300000元,2月销售商品发生的销项税额合计为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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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3 | 提问时间:2022 12/09 15:08
你好,自产的产品作为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022 12/09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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