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一家小家电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假定2010年度有关经营业务如下:(1)销售小家电取得不含税收入8600万元,与之匹配的销售成本为5660万元
(2)出租设备取得租金收入200万元
(3)接受原材料捐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材料金额5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金6.5万元
(4)取得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
(5)购进原材料共计30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税额390万元
(6)销售费用1650万元,其中广告费1200万元
(7)管理费用85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90万元
(8)财务费用80万元,其中含向非金融企业借款500万元所支付的年利息40万元(当年金融企业贷款的年利率为5.8%)
(9)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540万元;发生的工会经费15万元,职工福利费8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8万元
(10)营业外支出300万元,其中包括通过公益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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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68 | 提问时间:2022 12/05 11:59
你好同学,题目不全,咨询什么
2022 12/05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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