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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上市公司的香港股东(香港公司)减持股份,根据《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十三条第四项“转让一个公司股份取得的收益,而该公司的财产主要直接或者间接由位于一方的不动产所组成,可以在该一方征税。”和第五项“转让第四款所述以外的任何股份取得的收益,而该项股份相当于一方居民公司至少25%的股权,可以在该一方征税。”规定。该香港公司符合三个条件:1.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2.上市公司固定资产占资产总计符合不超过50%的规定;3香港公司占上市公司比例符合不超过25%的股权比例规定。这种情况,香港公司是否可以申请: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时,不在内地征税,而在香港征税?
84784967 | 提问时间:2022 11/11 14:49
海贝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你好,是可以的在香港征税
2022 11/11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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