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
当转让“ 金融商品 ”亏损时,即:产生 转让损失,这时的应缴纳增值税税额,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则说明本年度的金融商品损失无法弥补,且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不可抵减下年度的 转让金融商品产生的收益。因此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投资收益
请问老师,根据分录来说,为什么亏损了税费减少?投资收益增加呢?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98 | 提问时间:2022 11/11 11:47
您好
您这个是产生转让损失时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投资收益等
也就是发生损失时可以结转夏邑纳税期,这个时候计算出来的应交增值税在借方,相当于减少,可以抵减下一纳税期间的增加。
投资收益增加,是因为正常情况下不考虑税费的话,损失时候是在投资收益借方,考虑税费因为可以相抵,变相增加了投资收益
2022 11/11 11:54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