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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甲地板厂生产实木地板,2021年10月发生业务如下:   (1)将外购素板40%加工成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金额40万元、税额5.2万元。   (2)受乙地板厂委托加工一批A型实木地板,双方约定由甲厂提供素板,乙厂支付加工费。甲厂将剩余的外购实木素板全部投入加工,当月将加工完毕的实木地板交付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材料费金额30.6万元、加工费5万元。 要求:(1)判断业务(2)是否为消费税法规定的委托加工业务并说明理由。 (2)指出业务(2)的消费税纳税义务人、计税依据确定方法及数额。 (3)计算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第三题计算过程
84784976 | 提问时间:2022 10/29 22:49
松松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会已过会计
1、不是 2、 消费税纳税义务人:纳税人为甲厂。 计税依据确定方法:销售价格按照 最近时期同类 实木地板的价格确定。 数额:40÷40%×60%=60(万元)。 3、 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60×5%-50×60%×5%=1.5(万元) 以上按照5%消费税税率计算的,如果不是5%换税率即可
2022 10/29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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