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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股权转让,如果是无偿转让给子女,直系亲属,兄弟姐妹,扶养或赡养人,继承人的,能否免征个税?
84784967 | 提问时间:2022 10/25 18:40
雨萱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股权无偿赠与给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子女,属于有正当理由情形,不管是赠与人还是受赠人都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条: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第十三条第二款:视为有正当理由的情形之一: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因此,如果将股权无偿赠与给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子女,属于有正当理由情形,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2 10/25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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