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8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玉米40吨,每吨收购价3000元,共计支付收购价款120000元。企业将收购的玉米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某酒厂生产加工药酒,酒厂在加工过程中代垫辅助材料款15000元。药酒加工完毕,企业收回药酒时取得酒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30000元,增值税税率13%,加工的药酒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本月内企业将收回的药酒批发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60000元。另外支付给运输单位的销货运输费用12000元,取得发票。(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
要求:
1.计算酒厂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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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74 | 提问时间:2022 10/23 16:53
你好同学
当期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是
120000*0.09+3900+12000*0.09=15780
当期销项税额的计算是
260000*0.13=33800
计算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
33800-15780=18020
2022 10/23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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