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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老板成立了两个小规模企业和两个合伙企业,小规模企业为合伙企业的投资人之一,合伙企业另一个投资人是自然人,合伙企业和小规模企业都没有实缴资金,老板说四个公司作为持股平台使用,也不经营,让0申报,1,这种0申报税务认可吗?2. 如果有实缴,在账务上是不是要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确认后一直不分红也不给利息这样可以吗?
84785032 | 提问时间:2022 10/15 09:46
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首先,零申报是没问题的,这个是根据你的实际业务来的,账上的话,你肯定是要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后面分红和给力席这个根据实际情况来,没有时间要求。
2022 10/15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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