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劳动仲裁不是一裁终局吗?为什么又说当事人对终局裁决情形之外的其它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呢?不太明白终局裁决以外的情形是什么意思,既然都一裁终局了哪里还有终局裁决以外的情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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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9 | 提问时间:2022 10/12 19:47
你好,仲裁有一裁终局原则。其中有许多可以仲裁,例如商事仲裁和劳动仲裁就不同的,商事仲裁是依据《仲裁法》的,一裁终局。
劳动仲裁依据的是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有些是一局终裁,有些是可以再到法院起诉。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只有上述两种情况是一裁终局,当事人不能到法院起诉。其余的劳动争议不服仲裁结果可以到法院起诉。
2022 10/12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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