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设商品销售部、餐饮部和货运部(取得货物运输经营资质)。2019年10月商品销售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0万元,餐饮部取得不含增值税餐饮收入60万元,货运部取得不含增值税货物运输收入40万元,属于哪种销售行为?计算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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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10/11 20:39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属于兼营行为。
是不考虑进项税额的抵扣吗
2022 10/11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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