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有个情况是这样的,我们公司和其他公司成立了一个研究院,在这个研究院没有正式成立发生的费用和人员工资,由我们公司垫付了,支出的费用开具的发票是我们公司的抬头,人员工资申报也是在我们公司申报,现在这个研究院已经成立,我们要把垫付的钱收回来,我们是要开具一张发票去收回这个款项吗,还是说不需要开具发票去收回这个款项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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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0 | 提问时间:2022 10/08 16:48
你好; 那你这样 要收款的话; 就可以开票的
2022 10/08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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