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国际旅行社受北京国际旅行总社的委托,接待广州 GZ -1803团17人,在本地旅游3天后返北京。财会部门根据陪同人员填写的“旅游团接待活动情况表”及其所附的该团“日程计划表”等记录,结合本地区的收费标准,填制并计算该团的“旅游团(者)费用结算通知单”,见下表所示:旅游团(者)费用结算通知单
项目金额(元)
综合服务费12000房费3600
餐费5930
交通费1500
风味餐费850
合计23880
注: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
不久,旅行社接到银行通知,收到北京国际旅行总社汇来的上述旅游团费用拔款。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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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60 | 提问时间:2022 09/27 22:39
同学你好
借:银行存款25312.8
贷:主营业务收入 238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432.8
该问题有疑问可以继续问,如果满意可点已解决五星评价哈,谢谢!
2022 09/27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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